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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三年返还一次,终身稳定回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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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单贷款,方便您调剂资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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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身保障,防患未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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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垫交,舒缓人间困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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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单分红 额外惊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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享有可转换年金权益,方便灵活运用资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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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额交清,免除您的交费压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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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附加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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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岁男性,投保《平安鸿利终身寿险(分红型,2004)》,20年交费,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,交费期内附加基本保险金额10万的《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》。 |
保费支出: |
每年交保费8700元 |
基本保险利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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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存保险金: |
被保险人每满三周年生存,领取8000元生存保险金。 |
身故保障: |
被保险人身故领取10万元 |
附加保险利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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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残疾保障: |
交费期内,被保险人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,领取残疾保险金。 |
分红: |
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,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验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。分红是不确定的, 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,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(附加保险利益不参加分红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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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范围 |
保险利益 |
基本保险利益 |
生存保险金 |
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日期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,按保险金额的8%领取生存保险金。 |
身故保障 |
被保险人身故,按保险金额领取身故保险金,主险合同终止。 |
附加保险利益 |
意外残疾保险金
(如果被保险人均附加了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) |
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,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 |
分红 |
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,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验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。分红是不确定的, 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,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(附加保险利益不参加分红)。 |
红利领取 |
累积生息:红利留存于本公司,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,并于您申请或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。 |
抵交保险费: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,若抵交后仍有余额,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,但该余额不计利息。交费期满后,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。 |
购买交清增额保险: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,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,增加基本保险金额。 |
如果您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领取方式,则以累计生息方式处理。 |
"本网站上的相关产品信息以中国平安集团官方网站www.pingan.com上的介绍为准". |